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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霸赛竞赛规程、竞赛规则、参赛须知(6.13)

2011/6/13 16:09:46 次浏览

首届中逵杯“中国钓鱼王”争霸赛

竞 赛 规 程

 

一、主办单位:国家体育总局社体指导中心、中国钓鱼运动协会(筹)
二、承办单位: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、湖北钓鱼王集团
三、竞赛日期:2011年6月18-19日
四、竞赛地点:湖北省武汉市
五、参赛资格
凡分站赛出线选手均有资格参加首届中逵杯“中国钓鱼王”争霸赛。以具体公布名单为准。
六、比赛项目及流程
    1、手竿3.6米钓对象鱼(尾数)
    2、手竿4.5米钓混养(重量)
    竞赛流程:18日,所有选手大抽签,分两组进行预赛,入围的选手于19日进行总决赛;未入围的选手于19日在第二钓场进行友谊赛。
七、参赛费用
    凡进入总决赛的选手竞赛期间食宿费用由钓鱼王集团承担。参赛选手须交纳500元的参赛保证金。比赛结束后全额退还。但如有报名而不参赛、比赛过程中不服从大赛规定的,或损坏酒店物品、丢失房卡的,保证金则不退还或扣减。运动员往返交通费自理。
    本次比赛是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批准列入钓鱼竞赛积分的赛事,所有参赛选手需要办理“国家级钓赛参赛卡”。报名现场可办理,费用由社体中心收取。如已办理过,请务必携带使用。


八、奖励方案
1、争霸赛个人总成绩取前20名
第一名:奖金10000美元 奖杯一座 
第二名:奖金4000美元 奖杯一座
第三名:奖金2000美元 奖杯一座 
第四名:奖金800美元 奖杯一座
第五名:奖金700美元 奖杯一座 
第六名:奖金600美元 奖杯一座
第七名:奖金500美元 奖杯一座 
第八名:奖金400美元 奖杯一座
第九名:奖金300美元 奖杯一座 
第十名:奖金200美元 奖杯一座
第十一至十五名:奖金150美元和奖牌
第十五至二十名:奖金100美元和奖牌
总决赛第一名获得“首届中国钓鱼王”称号。


2、友谊赛个人总成绩前10名
第一名:奖金5000元人民币 奖杯一座
第二名:奖金3000元人民币 奖杯一座
第三名:奖金2000元人民币 奖杯一座
第四名:奖金1000元人民币 奖牌
第五名:奖金800元 奖牌
第六名:奖金700元 奖牌
第七名:奖金600元 奖牌
第八名:奖金500元 奖牌
第九名:奖金400元 奖牌
第十名:奖金300元 奖牌
说明:1.本次大赛获国家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批准,列为全国钓鱼竞赛运动员等级积分赛事。2.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,奖金所得税由钓鱼王公司代扣代缴(钓鱼王公司赛后先提供收据,在税物部门缴税后邮寄正式税票)。


九、报名、报到和离会办法
    (一)报名
    截止2011年5月31日。逾期未报名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资格。
    报名程序:1,须填写完整填写报名表(请登陆钓鱼王网站下载)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大赛组委会;2,向大赛组委会交纳参赛保证金500元,并将汇款底单连同报名表、身份证一起传真至大赛组委会。最终确认报名以款到为准。
    (二)报到
    报到截止时间:6月17日15:00前
    报到注册地点: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艳阳天酒店
    (三)离会时间为6月20日12:00前
    (四)相关联系方式:
    联系电话:027-61895369 61895350 传真:027-61895366
    联系人:高 锐 朱育秋 邮箱:563692997@qq.com
十、裁判员
   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选派总裁判长。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。
十一、赛后成绩查询
    钓鱼王集团网站:www.diaoyuwang.com 3g.diaoyuwang.com(手机访问)
十二、免责声明
   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,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;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,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;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,风险自负。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。
十三、其他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四、本规程由钓鱼王集团负责解释。
 
 
首届中逵杯“中国钓鱼王”争霸赛
竞 赛 规 则


    1.本次大赛必须使用公饵。具体为“钓鱼王”、“中逵”麸系竞技饵、麝香系列、疯钓系列、库战系列、中逵系列鱼饵,不得使用任何其他品牌鱼饵。统一使用大赛发放的鱼护。
    2.钓具自备。运动员只能使用一支竿垂钓,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30厘米。运动员必须手持鱼竿底节垂钓,可携带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一套,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。钓对象鱼使用3.6米钓竿,钓混合鱼使用4.5米钓竿。
    3.限用无倒刺钩,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(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),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。
    4.必须使用立漂垂钓,漂尖至主线距离不超过50厘米。
    5.比赛期间,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。
    6.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,除钓钩外,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,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洒诱饵。
    7.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,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。
    8.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,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,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。
    9.比赛一律自钓、自取、自存,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。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,应立即停止垂钓,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,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。
    10.比赛结束后,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,未计量前,不得提动鱼护,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。对象鱼项目只计量对象鱼为有效鱼,混合鱼项目为所有鱼获均为有效鱼。记录单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并签名后,成绩有效,不得再更改。
    11.比赛按规定时间,运动员带好各自钓具,听从号令统一换位。
    12.比赛中严禁喧哗,在钓位上不得吸烟,禁止使用通信工具,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。
    13.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,挂鱼,不得故意造成鱼获死伤。必须使用抄网,抄鱼入护。死鱼无效。
    14.运动员垂钓区域应在左右邻位中心点的延长线区域内,不得超出。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。
    15.运动员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,严禁运动员越位,如鱼越位应立即设法拉回,越位遛鱼和抄鱼,鱼获无效。
    16.热爱自然,保护生态环境,文明垂钓,着装整齐,不随意吐痰,乱扔杂物,遵守赛场管理制度,尊重对手,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。
 
 
 
首届中逵杯“中国钓鱼王”争霸赛
参 赛 须 知


    一、比赛时间: 2011年6月18日至2011年6月19日。
    二、比赛地点:湖北武汉
    三、报到前,参赛手选手必须按照比赛要求办理报名手续(报到现场拒绝报名)。
    四、报到时,各选须在6月17日15:00前办理完报名手续,并在报到处领取纪念品及比赛秩序册、证件等,领取时请认真核对。
    五、运动员报到后,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,不得随意变更,如有外住安排请通知大赛组委会。
    六、运动员报到入住后,要爱护钓场及农庄的各项景观设施,如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。
    七、开幕和闭幕式时,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穿戴大赛服装、帽子,按照大赛公布的队列组织入场。入场后按既定位置坐定,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。
    八、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穿戴比赛用的服装和参赛证进入钓场,工作人员、媒体记者、裁判人员必须凭工作证件进入钓场。
    九、本次大赛必须全部使用钓鱼王或中逵鱼饵,不得使用任何其他饵料。统一使用大赛发放的鱼护,推荐使用中逵钓竿。
    十、比赛期间,因场地限制禁止钓友自驾车进入赛场,请注意大赛往返钓场至宾馆的车辆时间安排,及时乘坐,过时不候。
    十一、赛会期间,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如有丢失概不负责。
    十二、6月17日中午至6月20日的早餐饮食由组委会统一安排,运动员凭参赛证在指定点就餐,钓场的午餐盒饭由工作人员送至钓位。
    十三、6月17日至6月19日大会统一安排住宿,6月20日12:00前全部离会。滞留人员费用自理。
    十四、大赛期间,运动员要遵守大赛规程和规则,并做到文明参赛,如有不遵守纪律影响比赛秩序者组委会将取消比赛资格,不退还押金。如有故意破坏比赛进程或蓄意闹事者,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    十五、赛会期间,请在指定的水域垂钓,不得伤鱼或带走鱼获。另由于有些钓区水位较深,请务必注意安全。比赛期间如发现身体不适,请及时与组委会或现场工作人员联系。
    十六、注意环保,严禁乱扔饵料袋、杂物、饭盒,严禁向水面抛洒剩余饵料。
    十七、其他事项以大赛通知为准。


成功案例/ success cas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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